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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委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港口收费规则及监管办法逐步完善
 
新闻时间: 2015/09/22 09:07       新闻来源:港口协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于今年年底前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其中,《通知》提出要研究修订港口收费规则,制定港口收费监管办法,统一内、外贸港口收费计费规定,规范港口码头货物装卸、船舶进出港等收费行为;研究将货物港务费并入港口建设费;对已经开放但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重点领域收费,建立成本调查制度,及时掌握成本和收费动态变化,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清理规范工作将围绕三个重点展开:一是清理在沿海、沿江、沿边的港口、码头、口岸向外贸船舶、货物、运输车辆的违规收费。二是取消进出口环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管理)前置服务收费,治理口岸检验和查验过程中及各类进出口管理电子平台,凭借行政权力,行政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行为。三是规范港口、码头企业及船公司向外贸企业收费的行为,严禁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坚决纠正违规经营服务收费行为。

《通知》强调,严格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对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收费继续收取。

   摘自《秦皇岛港协信息》2015年第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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