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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组织召开内贸集装箱治超工作协调会
 
新闻时间: 2018/04/12 10:09       新闻来源:港口协会
    2018年4月8日上午10点,福州市港口协会在协会会议室组织召开内贸集装箱超重箱管理协调会,就加大力度,推动福州内贸集装箱治超工作进行协调。福州市港口协会、福州青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港马尾港务有限公司、福州海盈码头有限公司和福州港协内贸集装箱拖车分会以及5家拖车公司等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达成以下共识:
一、统一思想,落实举措,协同行动2018年1月10日起,福建全省开展公路治超工作,实行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依法追究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车辆行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的责任,力度空前。随着治超工作开展,福州港协内贸集装箱拖车分会会员单位多部车辆,因货柜超重,有的被记“黑名单”处罚,有的被禁止停运,疏港运输受较大影响。1月22日,福州市港口协会应会员单位要求,召集福州港3家集装箱码头公司和内贸集装箱拖车会员单位召开会议,协调港区开展治超工作。会后,福州市港口协会向3家码头公司发出了《关于规范治理马尾港区超重内贸集装箱的建议函》。据收集反馈情况,港区治超效果不明显,货柜超重情况依然普遍存在,拖车上高速因货柜超重被处罚时有发生。会议认为,福州港内贸集装箱超重问题长期存在,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不规范所致,面对码头治超工作,码头公司、船公司、拖车公司因顾虑局部利益,思想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到位。就此,会议要求,当前公路治超,倒逼港口治超,是港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内贸集装箱超重问题的最好时机,码头公司、拖车企业要从依法遵规、安全生产、公平竞争,互利共赢层面认识内贸集装箱治超工作的重要意义,摒弃局部利益思维,统一思想,主动作为,落实举措,协同实施。会议建议,由福州港协出面协调福州港务集团,制定出台所属码头规范超重箱管理规定,福州海盈码头有限公司制订相应措施、相应力度的治超管理规定,同步实施。会议还要求,码头公司、内贸集装箱拖车分会要协同船务公司,广泛做好福州港码头、道路运输治超宣传工作,争取相关单位的配合支持,确保治超工作取得成效。
二、超重集装箱界定:20英尺箱和40英尺单箱总重超过箱体铭牌标重的为超重箱。符合GB/T1413-1998标准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英尺箱体限重24吨,40英尺箱体限重为30.48吨,符合GB/T1413-2008标准的国际标准集装箱,20英尺箱和40英尺箱的箱体限重都为30.48吨。
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码头公司应配备地磅或移动衡量设备,加强计量管理。不定期对港区内集装箱进行抽查过磅;要把好进口卸船关,严格进口货柜的超重检查,一经发现,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2、港区应提供超重拆箱场地,发现超重集装箱,要进行拆箱减重后才能进出港区。
3、内贸集装箱拖车分会会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港区做好治超抽检工作,当港区抽查需要,应无偿提供拖车协助。
四、超重箱处置:
1、超重进口箱,在2018年5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一经确认超重箱,收取统一困难作业包干费;5月11日以后,收取统一困难作业包干费并强制拆箱,符合箱体标重后,方可出闸。
2、超重出口箱,码头严格控制出口超重箱,2018年5月1日起,所有出口超重箱一律不得进入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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